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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后嫁给年代文大佬 第416节

    沈美云瞬间蔫了下去,沈怀山朝着她比划,“过来,夹给我。”

    陈秋荷一听这,便河东狮吼,“沈怀山,你就惯着她吧,下午饿肚子了,长不好身体怎么办?”

    这绝对是习惯了。

    沈美云早已经过了长身体的年纪了,但是在过往的岁月里面。

    却一直是这样的。

    陈秋荷当严母,沈怀山是慈父。

    不管沈美云提出来的要求合理不合理,他总会满足,而这个时候,陈秋荷便会跳出来,连带着他们父女两人一起收拾。

    沈怀山听习惯了,一边虎着脸不说话,一边动作飞快把沈美云碗里面的凉面给夹出来。

    这真的是顶着压力了。

    旁边的季爷爷和季奶奶,看到这一幕,季奶奶忍不住感叹道,“亲家他们两口子,是真宠孩子啊。”

    季家那么多孩子,就是季长峥这个幺儿,从来都没有得到过这种待遇。

    更别说其他人了。

    季爷爷嗯了一声,“以后美云回家,多照顾些她。”

    明显美云在娘家,和在北京,一直在驻队的性格都不一样。

    在娘家明显是个长不大的小孩,在北京有些生疏拘谨,但是在驻队却是能够挑大梁的顶梁柱。

    若说在哪里过的最好,当然是在娘家了。

    季奶奶听完嗯了一声。

    *

    晚上大家休息后。

    沈美云拉着陈秋荷躺在炕上,把白日里面的毛线给拿了出来。

    “妈,你看着这线织毛衣,能织多少织多少。”

    陈秋荷看到那晴纶线,就拧眉,“这毛线不便宜吧?你买这么贵的做什么?”

    “你穿。”

    “你还没穿过这么贵的衣服呢。”

    陈秋荷和沈怀山两人挣的工资不少,但是钱都花在了沈美云身上了。

    他们自己都是穿着工作服的。

    陈秋荷哪怕是不穿,但是听到沈美云这话,心里也是美滋滋的。

    怎么说呢,就是当母亲的看到自家孩子,终于长大了一样欣慰。

    沈美云说完这,倒是想起来了。

    从炕上爬下来,跑到一旁的衣柜里面,刷刷刷拿了三件毛衣出来。

    这可是成衣,纯羊毛的毛衣,是她之前采购的,一把抓了三条,一起递给了陈秋荷。

    “这毛衣都是有弹性的,而且应该也挺暖和,就是不知道尺码怎么样,你先试下?”

    给陈秋荷的毛衣是一件大红色的羊绒毛衣,光摸着手里的感觉都不一样。

    之前陈秋荷还说那晴纶线贵,结果好家伙,沈美云一口气给她拿了三件羊毛衣出来。

    这哪里得了!?

    她当即压低了嗓音,“这多贵?你从哪里弄来的?”

    “真是都成家了,花钱怎么还是这般大手大脚?”

    沈美云笑了笑,“没花钱,从那里面拿出来的,你试下大小,要是合适的话,我在给你拿两件出来。”

    女士毛衣她囤的多呢,一百件呢。

    这辈子能穿到头了。

    听到她还要在拿两件出来,顿时吓的陈秋荷一跳,她忙摆手,“不行不行,毛衣多招眼啊,我和你爸到底是来下放的,穿那么好做什么?”

    “留一件毛衣穿在里面暖和就行。”

    沈美云想了下,“也成。”

    “反正怎么方便怎么来。”

    陈秋荷拿着那大红色的毛衣,往身上比划了下,又难为情道,“这颜色会不会太鲜亮了?”

    她到底是不年轻了。

    沈美云,“怎么会?妈你皮肤白,穿红色是刚刚好的。”

    “你快换上,让我和绵绵看看。”

    在沈美云和绵绵两人期待的目光下,陈秋荷套在了身上。

    毛衣是贴身的才暖和,衬的陈秋荷身材不错,沈美云忍不住点头,“真好看。”

    她妈皮肤白不说,身上还有一种温婉的气质。

    陈秋荷起来转了一圈,有些拘谨道,“我穿这么鲜亮的颜色好像不好,而且这还是紧身的,怪难为情的。”

    在时下衣服都是宽松为主的,蓝灰黑色的时候,她这么一身红色紧身毛衣,好像怪怪的。

    沈美云笑了笑,“哪里难为情了,女人四十一枝花,妈妈你这一朵花开的正鲜艳呢,可别说不要啊。”

    “现在不穿,咋地?等以后六十了在穿??”

    那更嫌弃穿不出手了。

    这下,倒是把陈秋荷说动了,“我到时候穿在里面好了。”

    说完就满头大汗了,她顿时把那毛衣给脱掉了,汗珠滚落。

    “这时候穿还是有些热。”

    她摸了摸那毛衣的料子,“我还没摸过这么好的料子呢。”

    “细腻的跟丝绸一样。”

    不,和丝绸是不一样的感觉。

    沈美云,“要不怎么说是羊绒毛衣呢?”

    “你这毛衣不好拿给你公婆吧??”

    沈美云点点头,“确实不好。”

    从泡泡里面出来的东西,除了爸妈之外,她几乎没给过别人。

    “那这样吧,我把这灰毛线和腈纶线,给织两件毛衣,给你公婆?”

    “不然我们穿新毛衣,他们什么都没有,总觉得不厚道。”

    人家老两口对他们家闺女不错,这自然要回报对方三分啊。

    沈美云拧眉,“织毛衣好麻烦啊。”

    “还不如我从泡泡里面拿。”

    “怎么麻烦了?”

    陈秋荷,“你忘记了?你妈的手有多快了,两天一件毛衣是不成问题的,就这样说定了,你不要从那里面拿毛衣出来了,知道吗?”

    当父母的总是这样,宁愿自己受点罪,吃点苦都行,不愿意孩子们处于风险当中。

    当然,陈秋荷便是其中的佼佼者。

    沈美云,“里面有其他款式的毛衣。”

    “听我的不行,反正你们在家住一个暑假呢,日子还久,有大把的时间给我织毛衣。”

    说完不给沈美云拒绝,陈秋荷便把之前三件羊绒毛衣,给单独收了起来。

    又拿着毛线,去了隔壁房间。

    “亲家,美云给你们买的毛线,来看看喜欢吗?”

    看着母亲立马就冲出去了。

    沈美云摇摇头,哄着绵绵睡觉了,她倒是没出去。

    因为有妈妈在,她妈妈会把一切都给她处理妥当。

    *

    睡到半夜的时候。

    山脚下突然传来一阵敲锣打鼓的声音,“双抢了,双抢了!”

    “要下暴雨了,大伙都醒一醒!”

    “快点到地里面啊,抢一点粮食是一点粮食。”

    这喇叭声,外加着敲锣打鼓,瞬间让黑灯瞎火的前进大队,热闹起来。

    连带着住在半山腰的沈美云,他们都跟着听到了动静。

    睡到半夜,沈美云迷迷糊糊的,“他们在喊什么?”

    陈秋荷开着窗户听了下,“说是要双抢了。”

    “要下大雨了。”

    这话一说,她的瞌睡瞬间没了,冲着旁边的沈怀山和陈荷塘敲门喊,“都起来,都起来,快去地里面。”

    她和沈怀山下放到这里,工分也是和他们挂钩的,前进大队若是收成好。

    他们自然就挣的多。

    现在地里面可是一地金黄色的小麦呢,可不能都糟践了啊。

    陈秋荷这一喊,沈怀山和陈荷塘立马也跟着起来了。

    拿了蓑衣,换了鞋子,就准备出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