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得简单一些,不用学习别的,只要学会装就够了。 他装成了另一个人,那个人开朗、活泼、爱笑,那个人高大、威猛、男人味儿十足,起初这有些难度,后来时间消磨日月,他越来越游刃有余。他从高中装到了大学,从大学装到了工作。 沈小乐她说他不会装,事实上,他装的比她还要好,她实在是小看了他。 人人都带着面具,为什么他不可以呢。 不过是演戏罢了,生活里没有摄像机,生活里的观众也并非时时都有空来评判他的演技,你看,有女孩子把獠牙收起来装成可爱模样来博取别人欢欣,有家长把关心挂在嘴边来强迫孩子成为自己的骄傲,为什么,有些生病的男孩,就不能把病藏起来,装成自己没病呢。 他也是可以的。 就算他这样蠢笨的人,努力一下,也不会被人看出什么破绽。 就这么想着,就这么做着。 他学了体育,在迈进大学校门的那一刻,他把自己换成崭新的一个。 偶尔他会去酒吧,和同学一起,他看着他们在舞池里跳舞,他也去,在五颜六色的灯光里迷醉。偶尔有人看上他,成年人格外青睐他那一身的肌肉,加他的人有男有女,若有若无的**意味。 他笑着聊天,喝酒,在人群里打打闹闹。 他甚至找了互动性很强的工作,是健身俱乐部的教练。他每天要和不同的人沟通,这对如今的他来说,已经是如鱼得水。有相熟的客人,会在夜晚给他发消息,约他出去玩。 他有心动过,然而每次和那些客人一起吃饭的时候,江夕迟总会一次又一次,从他的脑子里的某个角落钻出来。然后他回家,他打开浴室的灯,冲着澡想着江夕迟**。 江夕迟。 念他的名字,舌头会贴着上颚,发出黏黏糊糊的声音,好像在撒娇。可江夕迟不撒娇,爱撒娇的人,从来都是他。 江夕迟给他发过的最后一条短信,是在高考完那天。 他在短信里说:“朝珣,我头一回,这么讨厌一个人。” 朝珣看着那条短信,笑了一声,遍体的凉。 从前他夸他善良,现在他说他讨厌他。 他在来了新城市之后,总想着,等什么时候攒够足够多的勇气,他可以再去找他,和他告白,拥抱他,说很多遍的我好喜欢你。 但勇气似乎总是攒不够,等到收到江夕迟那条消息,他发现,其实也用不着攒了。 起床、上班、吃饭、回家,平凡的日子。 毕业一年,大学室友和谈了好几年的女朋友结婚,邀他做伴郎,室友把地址发过来,他顿了顿,盯着那个地址看了很久,仿佛要被回忆拽回去。 毕竟是室友婚礼,他犹豫了一下,还是穿上了笔挺西服去了那个城市。车子从海边经过,他看着那片熟悉的海滩,下了车吐了很久。 原来再熟悉的地方,离开了很久,也会水土不服。 到了地方后他跟着前前后后忙乎了好久,饭没有好好吃,觉也没有好好睡,婚礼当天被灌了很多酒,他做健身教练后就很少喝酒,猛地一下喝了这么多,一下喝进了医院。 “快快,按住他…” 朝珣什么也不知道了,睁眼看到一片白,紧接着是医院特有的味道。 胃里翻江倒海,室友老胡戏侃他:“不行啊你,这就给喝趴下了,亏得我发现早,不然老白婚礼,你人可丢大发了,你可不知道,人护士给你扎针的时候,你叫叫嚷嚷,大晚上的,一层楼的人都快叫你喊醒了。” 朝珣躺在病床上,手上输着液,有气无力,说:“滚。” 老胡见他还有劲儿骂人,乐呵了一声,说:“得,我这就滚。” 朝珣又想吐了,他迈着虚浮的步子走到卫生间,吐了好几回,然后洗洗脸,漱漱口,瞧镜子里的自己。喝多后的他,再没有装出来的意气风发,好像又变成了那个狼狈的朝珣。 他擦干净手,往病房走,在走廊,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。 朝珣的脚步变得更加虚浮。 江夕迟在打电话,他脚步匆匆,他没有回头。 朝珣看到他走过拐角时的侧脸,心底泛起一股子酸疼,蔓延到身体的每个角落。 他跟小护士打听,“你们医院,有没有一个叫做江夕迟的医生?” 小护士瞧他一眼,还没开口,房门被推开,朝珣看见一张熟悉又陌生的脸。 江夕迟还是很白,他穿着白大褂,头发很整齐,真正地长成了大人模样,长成了他本该成为的样子。 朝珣的心又开始泛疼了。 江夕迟好像比以前更冷淡一些,他靠在门口,看了他一眼,最后越过他,看向那个小护士,说:“主任找你。” 作者有话要说: 哎,昨天收到好多评论,开心,这篇也快天晴啦。 第42章 江夕迟生得好看,声音又好听,小护士悄悄红了脸,说,好的,马上过去。 然后江夕迟“嗯”了一声,他手搭在门把上,旋开。 朝珣忙直起腰,张了张嘴,喊:“江夕迟。” 江夕迟回过头,一双淡漠的眼扫过他,极轻地问:“什么事?” 有许多话想问。 明明话就到了嘴边。 朝珣张张嘴,顿了一会儿,哑声问:“你还记得我吗?” 江夕迟拉开门,道:“我该记得你吗?” 朝珣脑子懵了一下。 他那一瞬忽然觉得浑身发冷,手指没由来颤了两下,紧接着胃里一阵痉挛,一股子恶心的感觉又涌了上来。 江夕迟看着他,像在看一个陌生人。 门悄然合上。 那股子恶心上上下下,朝珣难以招架,他跑到卫生间去吐,吐了很久,像是要把胆汁都吐出来。 胃里实在太难受了,他吐了很久,又哭了很久。 他很久没有哭过了,自从他成为新的朝珣,他很少落泪,起码在人群里,他很少落泪。 假装快乐的次数多了,就会产生自己是真的快乐的幻觉,这种快乐的幻觉持续太久,他险些以为,那个爱哭鬼朝珣,已经被他杀了。 他很不想流泪,但是江夕迟不记得了他了。 他仍然会想念他,但是江夕迟已经不记得他了。 老天只告诉他要来参加朋友的婚礼,并不知道,还要来埋葬他自己的青春。 朝珣已经变得足够圆滑,再难缠的顾客,他也能应付过去,他学会了说讨喜的话让人开心,也学会了把自己打扮的足够体面,让别人无处讥嘲。 他得到了很多人的喜欢,有顾客的,有同事的,有同学的, 他得到了那么多,失去一个人,似乎也是公平的。 但为什么,那个人,会是江夕迟呢。 他深呼了一口气,眼泪止不住了